在台灣的話,都不是答案。受害者可以向派出所報案,而 惡鄰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不足以認定是嫌疑犯,無罪推論。
7 months ago | 427
這種鳥事我還真遇過 有一次我回家在家門前停了一輛小客車(PS:我家外面是紅線不能臨停) 我想說算了應該只是停一下等等就會開走,沒想太多就進家門 過幾天我阿姨跟我說我們家上地方FB社團 我就問怎麼了,結果是那個車主臨停後車胎破了 就以為是我們家扎的,然後放到FB社團公審(還把我家門牌拍進去) 我當下一整個黑人問號,我心想:當時妳臨停卡在我家門前讓我們家出入不方便我忍了,也沒叫警察把妳車拖走,怎麼妳車子出事還怪到我們家來了???合著妳也知道那樣臨停擋到別人家會讓別人報復是吧? 後來我們家還特別去對面鄰居那調監視器要證明清白,監視器畫面也顯示直到她開走我們家的人都沒對她車怎樣 之後那社團的有人跟她說她那樣PO文違法,她也刪文了 沒備份到文不然還蠻想告她的,反正十分無言
7 months ago (edited) | 41
依我個人的經驗假設 扎破車胎的反而可能是小王 包括其他人的車胎也都是小王自己扎的 目的就是為了讓小王口中的惡鄰被懷疑且針對 畢竟這樣不惜自我傷害 就為了要幹倒對手的人是確實存在的 當然 假設只是假設 實際調閱附近所有監視器 找出扎破車胎的兇手並逮捕 海水退了誰沒穿褲子就能一目了然
7 months ago | 32
我以臺灣警察的身份來回答這問題 在臺灣警察的基層體系,派出所是受理單位,沒有拒絕受理報案的權力,所以來報案的內容再鳥,都要受理報案 (拒絕受理報案,員警兩支小過,值日巡佐、派出所長連帶處分) 所以你只要敢告,我們就是要受理送案 但是得跟報案人說清楚,亂報案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誣告之類的) 至於鄰居有沒有被法院起訴,要看報案人提供的證據力足不足夠 所以就這個案子,就是先受理,然後調閱週邊看看有沒有監視器畫面,有拍到就叫報案人來指認,沒拍到就請他節哀
7 months ago | 6
Leonard
小王前一天和「惡鄰」拌了幾句嘴。
結果第二天他車胎被扎了!
報警後,警察說:「你說的情況構不成因果關係,我們不能抓你說的『惡鄰』」。
這時,馬路對面的其他鄰居跑過來,說:「警官,我的車胎也被扎了!還有旁邊的好幾輛也是。可我們沒有和任何人有過矛盾啊。」
眾人看向小王。
小王當時就更來勁了:「你們快看那!我猜啊!就是哪個『惡鄰』幹的,因為和我拌嘴扎我車,怕被我懷疑,所以把左右鄰居的車胎都扎了,他大費周章,就是針對我!」
如果你是警察,你會怎麼做?
7 months ago | [YT] |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