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 (書記官工會)
113年5月8日 書記官工會補人力、要職安、減業務,記者會影片 fb.watch/rXgBa59dut/ 從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以來,對於第一線司法人員過勞血汗現況,司法界就已經不斷呼籲司法血汗過勞應改善,然而今年2月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業務繁重過勞死、4月士林地院法官跳樓身亡的悲劇,都是以人命為代價暴露國家對於第一線司法人員的漠視,而書記官以記錄確保法官、檢察官執法過程當中所有程序合法性,以及所有保障民眾行使訴訟權下所有發言皆被記錄,也是作為法院、地檢署不可或缺的職務,也應受到重視。 為此由全台各地現職書記官所組成的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今日提出三項訴求,做為第一線司法人員對現今司法過勞的問題提出的解方,本會認為喊了多年的司法改革不該淪為空號,消彌第一線司法人員的工作困境,不單單僅是維護們原本應有的工作權益,也能夠提升辦案的品質跟效率,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訴求:補人力: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亦不得低於1:1.5。 要職安:包含書記官等全國公務人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 減業務:司法院、法務部應邀請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討論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書記官行政作業負擔。 本會由常務監事丁柔云說明: 從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案量來看,地方法院每一股少年家事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12%、地方法院每一股刑事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21%、地方法院每一股民事執行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32%、地方檢察署每一股紀錄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36%,不論是院方或是檢方,除了持續增補人力之外,必須從其他方面配套著手阻止書記官過勞死悲劇再度發生。 法務部人力增補牛步、離退率高,請拿出實質方案! (一)本會主張法務部應在本次書記官過勞死事件當中有所警惕,提出實質補足人力方案,讓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亦不得低於1:1.5。書記官工會支持持續增補法官、檢察官、及其他輔助人力,但法官、檢察官辦案不能沒有書記官,法官檢察官與書記官人力比率,必須穩定化、充實化,避免第一線實際辦案人員人力不足。從近年來數據顯示,法務部在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長期遠低於1:1.5,只有1:1.2,顯見人力增補牛步、人員流動率高,請法務部拿出方案。 職安不分公、私部門,公務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 (二)本會主張包含書記官在內的所有公務人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相較於適用《職安法》,目前公務人員只能透過《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稱安衛辦法),一個無法位階保障,且無相關罰則與退避權的規定。本會認為《職安法》有罰則都不一定守法,沒罰則更讓機關肆無忌憚漠視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環境。 況且,本會與警消等基層公務員團體研究發現,過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面對基層公務員職安訴求,都以公務員身分與勞工不同反對適用《職安法》,但保訓會卻曾以函釋學校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以及職安署也發函表示,具公職身分護理師也適用《職安法》,顯然具公務員身分也適用《職安法》案例所在多有,請職安署與保訓會負起責任,開放公務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 邀請本會召開簡化業務會議,減輕第一線人員負擔、優化作業流程。 (三)司法院、法務部應邀請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討論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書記官行政作業負擔。唯有共同討論,決策的長官才會有效了解第一線員工面對許多冗長無效率的行政流程。
1 year ago (edited) | [YT] | 4
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 (書記官工會)
113年5月8日 書記官工會補人力、要職安、減業務,記者會影片 fb.watch/rXgBa59dut/
從司改國是會議召開以來,對於第一線司法人員過勞血汗現況,司法界就已經不斷呼籲司法血汗過勞應改善,然而今年2月苗栗地院陳姓書記官疑因業務繁重過勞死、4月士林地院法官跳樓身亡的悲劇,都是以人命為代價暴露國家對於第一線司法人員的漠視,而書記官以記錄確保法官、檢察官執法過程當中所有程序合法性,以及所有保障民眾行使訴訟權下所有發言皆被記錄,也是作為法院、地檢署不可或缺的職務,也應受到重視。
為此由全台各地現職書記官所組成的台灣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今日提出三項訴求,做為第一線司法人員對現今司法過勞的問題提出的解方,本會認為喊了多年的司法改革不該淪為空號,消彌第一線司法人員的工作困境,不單單僅是維護們原本應有的工作權益,也能夠提升辦案的品質跟效率,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訴求:
補人力: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亦不得低於1:1.5。
要職安:包含書記官等全國公務人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
減業務:司法院、法務部應邀請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討論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書記官行政作業負擔。
本會由常務監事丁柔云說明:
從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案量來看,地方法院每一股少年家事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12%、地方法院每一股刑事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21%、地方法院每一股民事執行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32%、地方檢察署每一股紀錄科書記官的案件成長率高達136%,不論是院方或是檢方,除了持續增補人力之外,必須從其他方面配套著手阻止書記官過勞死悲劇再度發生。
法務部人力增補牛步、離退率高,請拿出實質方案!
(一)本會主張法務部應在本次書記官過勞死事件當中有所警惕,提出實質補足人力方案,讓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亦不得低於1:1.5。書記官工會支持持續增補法官、檢察官、及其他輔助人力,但法官、檢察官辦案不能沒有書記官,法官檢察官與書記官人力比率,必須穩定化、充實化,避免第一線實際辦案人員人力不足。從近年來數據顯示,法務部在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與書記官比例,長期遠低於1:1.5,只有1:1.2,顯見人力增補牛步、人員流動率高,請法務部拿出方案。
職安不分公、私部門,公務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
(二)本會主張包含書記官在內的所有公務人員應全面適用《職業安全衛生法》。相較於適用《職安法》,目前公務人員只能透過《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下稱安衛辦法),一個無法位階保障,且無相關罰則與退避權的規定。本會認為《職安法》有罰則都不一定守法,沒罰則更讓機關肆無忌憚漠視基層公務員的工作環境。
況且,本會與警消等基層公務員團體研究發現,過去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面對基層公務員職安訴求,都以公務員身分與勞工不同反對適用《職安法》,但保訓會卻曾以函釋學校公務人員適用《職安法》、以及職安署也發函表示,具公職身分護理師也適用《職安法》,顯然具公務員身分也適用《職安法》案例所在多有,請職安署與保訓會負起責任,開放公務員應全面納入職安法。
邀請本會召開簡化業務會議,減輕第一線人員負擔、優化作業流程。
(三)司法院、法務部應邀請書記官工作權益促進會,共同討論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書記官行政作業負擔。唯有共同討論,決策的長官才會有效了解第一線員工面對許多冗長無效率的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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