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

👉公告:健保從今年12月23日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衛福部12月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
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
👉到時候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
👉同時也擬定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
👉另外大家會質疑: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
👉答案: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5 months ago (edited) | [YT] | 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