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倫的理財研究室

其實勞保勞退不是一開始就長現在這樣⋯
從研擬跟上路時間就能看出它怎麼演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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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 年,臺灣省政府自己先做「省級版勞保」,還請台灣人壽來幫忙辦,當時保障內容超簡單:
只有「傷病、殘廢、生育、死亡、老年」五項。

1958 年,立法院才正式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由蔣中正前總統親自發布命令,成為全國制度。
從那之後,全台的勞工才真正被納入社會安全網。

後來勞資爭議多到炸開,1980 年代行政院成立勞委會後,這才有了「政府出面協調」的角色。

1986年勞工退休金(舊制)上路,從此之後勞工退休後可以領的錢從一筆變成兩筆。

1995年全民健保上路,勞工在生病受傷時多了一項保障,並強制雇主及勞工個人負擔一定比率的保費。

2002年就業保險上路,在那之前都是透過「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辦理,從此之後兩者脫鉤為獨立型社會保險。

⬆️ #在這之前的勞保勞退都只能一次領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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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勞工退休金(新制)上路,原本有舊制年資的勞工在上路後五年內可選擇保留、結清,而沒有舊制年資及上路之後才開始累積年資的勞工一律走新制,原本舊制勞退的漏洞才開始慢慢防堵起來

2008年國民年金上路,讓無業、失業者能繼續有社會保險保障,以及最基礎年金的年資累積,避免勞保中斷之後產生退休年資完全空窗的問題。

⬆️ #到這時勞保只能一次領勞退可選月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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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這裡開始勞保才開始有月領的制度

2009 年勞保修法上路,才出現我們現在熟悉的「勞保年金」,以及那個每年 1.55% 的所得替代率設計,同時律定標準請領年齡年齡是46年次以前出生的勞工為60歲~51年次以後出生的勞工為65歲。

2022年起把原本跟勞保綁定的職業災害保險拆開,從此後四人以下投保單位強制加保職災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保、新制勞退,五人以上投保單位除了以上四項以外,還得另外強制加保勞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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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勞工的保障從上路、修法、優化,一路走了 75 年左右,越改越細、越改越清楚、也越來越複雜,而今天我們嘴裡說的「勞保年金」,其實是 2009 年之後才真正存在的「新版本勞保」。

你要說它好,也對!說它不好,也對!畢竟iPhone如果一開始就能是現在這樣的話,那還從第一代出到第十六代幹嘛?直接出十七代不就好了?總之,上一輩繳的那個勞保,跟我們正在繳的版本,可能已經是兩個世界,是不是越改越好?見仁見智了!

1 month ago | [YT] |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