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縣一官方頻道

終於在今天(20),#屏東縣政府 各單位與楓港溪流域周邊部落族人,面對面召開「屏東縣政府河川地政策說明會」。這都要感謝三位議員,把議會總質詢搬到獅子鄉公所,才讓這場會真正發生。我當然準時報到,畢竟,我等了一個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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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接獲陳情
10/20 會勘
10/22 經濟委員會質詢
10/30 族人、鄉親立院請願
11/3 衛環委員會考察
11/4 總質詢

根據 #李紀財 議員簡報整理,楓港溪、枋山溪「#未登錄土地」上非法種植西瓜的面積,高達 157 公頃,整體非法比例大約 60%。

但這些「血淋淋的數字」,都不及 #原民處 陳美鈴處長今天如何說明「為何不啟動諮商同意」的原因,更讓我瞠目結舌。

我逐字打給大家看陳處長怎麼說的:

1️⃣「我們原民處也在112年已經函示給 #原民會,那原民會的回覆就是:『這個土地未登錄、未登錄原住民保留地,所以就不是我們原民會來管理,所以這也不是我們原保地的範圍』所以這個就很清楚,為什麼我們沒有辦法用原住民同意諮商權,因為這個還不是原住民保留地」。

2️⃣「……依據 #原基法 第21條,如果這個土地是屬於原住民保留地,或者是我們現在已經經過原民會,它所公告、認定的傳統領域的範圍……。因為我們看了所有的項目,它(法條)並沒有規範河川用地、這個是被排除的。所以第一個,它不是原住民保留地,也不是傳統領域經過公告的範圍,所以這個就是我們為什麼沒有使用原住民諮商權的相關作為」

3️⃣「#獅子鄉公所 都還在做各部落的傳統領域調查,部分完成、部分還在進行當中,所以在這個部分,我們沒有經過原民會公告程序,我們都不能說那是我們確定的傳統領域,這個部分要先做澄清」

看到這裡,才在今年6月5號做出第487號判決的 #最高行政法院 的法官們,大概也要吐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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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陳處長的說明,我就用兩個問題來回應:


一、處長,您知道楓港溪這片土地,曾經發生過射不力事件嗎?

教育部「#臺灣原住民族事典」清楚記載:1892 年(光緒 18 年),楓港溪流域爆發「射不力事件」——排灣族射不力群與漢族因土地租佃糾紛引發衝突。

當年衝突的起因,就是「漢人向族人承租土地,卻未繳租金。」,這段造成傷亡的歷史就足以證明:
👉 楓港溪的土地權屬從來不是「無主地」,而是射不力群深度生活領域。

二、處長,您了解《原基法》的立法精神嗎?

全台只有四個地方被原民會公告為 #傳統領域
1️⃣南投魚池鄉
2️⃣新北市烏來區
3️⃣台東魯巴卡茲部落
4️⃣花蓮馬遠部落

如果照處長您的說法,只要沒有公告,就不能做諮商同意。那等於說:
👉 除了這四個地方外,全台上百個部落在土地、資源開發上,都不需要被尊重就是了?

作為山地原住民族立法委員,我必須提醒,《原基法》的精神就是尊重部落主體性。即便公告程序尚未完成,行政機關仍有義務在涉及族人權益時,主動啟動諮商同意!

但今天,在全台縣市都朝向《原基法》精神前進的時候,原住民所占比率占全台第三高的屏東縣,縣政府原民處卻回族人一句:「獅子鄉各部落傳統領域尚未公告。」

唉呦喂呀,處長,這玩笑您真的是開大了🤯

一位處長都能公開說到這種程度,那縣長的態度又會如何?在這邊也要請問小米縣長:

我屏東、我驕傲沒錯,但 60 年來罔顧楓港溪周邊部落族人生活品質、忽略歷史事實、還藐視《原基法》,我們到底是在驕傲什麼?

───

至於這場會議最重要的問題,就是未登錄土地的權責歸屬,但唯一有實質回應的是誰?
🔺就是我!

國有財產署在質詢時回應我,預計 11 月底前可釐清楓港溪「未登錄土地」的主管機關到底是誰。我也如實在說明會中,報告給族人、鄉親。

談到這邊,也再要提醒縣府楊秘書,若不是三位議員把總質詢搬到獅子鄉,我還真不知道你們屏東縣政府要何時願意面對這個問題。

畢竟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考察,你們都可以不派員出席,但今天在說明會中你又說,辦說明會就是因為重視,真的要確定餒‼️

大家都有眼睛,大家都有良心,希望屏東縣政府今天收了陳情書後,能用心處理。





#縣在一起來改變
#您身邊的立委盧縣一

4 weeks ago (edited) | [YT] | 1